为进一步简化建筑工程审批流程,日前,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试行《关于优化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报建的通知》(下称“通知”),新措施将以承诺制的方式分阶段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压缩企业从拿地到动工之间的时间,提升项目落地建设效率,进一步助力惠州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那施工许可证办理批准条件是什么?
施工许可证办理批准条件是什么?《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裎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