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新规解读:“包邮”定义变更!

1月9日音讯,淘宝网对《淘宝规矩》中“包邮”及“约束买家行为”相关规矩改变作出了公示通知,更新了“包邮”界说和“约束买家行为”内容。

此次规矩改变将于2023年1月17日正式收效。 据了解到,“包邮”界说有了新的改变,从本来的“指卖家对所售产品承担大陆地区初次发货的运费”变为“指卖家就所售产品许诺在其指定的地区内向买家承担初次发货运费” 。而所谓的初次发货的运费,是指包邮产品第一次宣布所发生的运费由卖家承担。如包邮产品因退、换货发生的邮费,则需参照《淘宝争议处理规矩》处理。 一起,在卖家关怀的“初次”和“首重”两者联系的理解上,据了解,初次并不等于首重。根据最新的公示内容,不管产品重量是多少,包邮产品卖家均应承担全部初次发货的运费。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在约束买家行为上又从头增加了两项办法,一共包含禁止淘宝会员收藏产品、增加购物车、购买产品。 据悉,这次规矩改变首要是为了保护淘宝网正常市场秩序,为顾客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保证顾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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