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卖通宣布升级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用品招商标准

近日,速卖通平台公告称,自2020年3月31日起将对口罩等防疫用品类目的入驻经营提高招商标准,本次管控措施涉及医用防疫产品和非医用防疫产品。

依据公告,所有开通医用口罩、人体温度计、体温计、持续正压通气器、自动气道正压通气器、医用手套、血氧仪、医用防护眼罩、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衣、婴童防护口罩等类目的均需要资质。

具体资质要求包括: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开店主体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非个体工商户且注册资金≥100万;

生产厂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要求非个体工商户,同时注册时间早于2019年1月1日,且注册资金≥300万。

另外,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商品外包装图(可见生产厂商); 所有发布商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以及品牌商标(必须为R标 或TM标),品牌资质要求商标所有人或者拥有品牌商标的使用授权或者可追溯至品牌方的完整**链路,三者有其一即可)。

另外,口罩(非医用)、防护口罩面罩、防尘口罩面罩婴童防护口罩等类目除了不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之外,同样需要满足上述相关资质要求。

速卖通方面表示,平台有权依据平台经营、行业发展、消费者利益等综合因素,独立自主决定是否审核通过您的类目服务申请。商家同意速卖通的相关判断依据属于速卖通商业秘密,因此,速卖通无需就拒绝商家的申请说明理由,也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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