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
自4月26日起,产品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书面4月25日晚,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
自4月26日起,产品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书面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收集,文章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仅供学习与参考,请勿用于商业用途,如果损害了您的权利,请联系网站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