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权

进出口经营权特点:

根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颁布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条例》,对外贸易流通经营权实行审批制度,除国家规定外,还可经营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实行登记制度,可经营企业自营产品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备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由此可见,进出口经营权是国家规定企业从事进出**易必须具有的,是强制性的;同时,进出口经营权的获得更加开放,是根据企业申请获得的。

进出口经营权是强制性和开放性的。强制性意味着企业必须具备进出口业务,但开放性并不意味着企业只要申请就具备。因此,企业在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时必然存在风险。

申请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从2004年7月1日起,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机构**备案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备案登记的,海关不**进出口报关手续。

只要申请企业依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国家对进出口企业的要求就会大大降低。无论是小企业、一般纳税人、私营企业、工商个体经营者、新成立的公司,都可以**。没有注册资本,年销售限制。即使你申请了进出口权,如果你在过去三五年里没有从事外贸,你也不会被取消资格。

申请步骤:

**对外贸易备案登记的企业,如果您的企业营业执照中没有从业人员范围和从业人员范围须先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上系统申报。

进出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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