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关新政策,中巴,智利,原产地证新规定

2019年1月1日,海关新政策关于智利和中巴产地证新规定,对于出口智利和巴基斯坦的外贸或进出口代理公司需留意啦!

对于“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启用的需求,全部智利或巴基斯坦的出口产品,要求在**进出口报关之前进行产地证**。因为报关时要求报产地证编号,倘若报关之时无产地证编号,在货物到达目的港,进行进口报关手续时将可能不再享受进口关税优惠了!

并且造作出口货物报关单时,出口享惠状况若是享受优惠,在提交原产地证明之时,并且还要在随附单证一栏上面填入Y证与其编号。如果是不享用关税优惠的,就不用提供。据海关总署门户网站的公告,出口巴基斯坦和知识的,请务必根据海关新政策进行**,不然清关或许会遇上困难!目前新规定只限出口基斯坦和智利的相关外贸和进出口代理公司,其他协定优惠目前海关还没有要求。不过还是建议要享用优惠关税的,在制作出口报关单时,有原产地证明的最好提供,以防止后面海关政策变动时需再次更改。如果不懂如何操作的话,可找达济外综20年老司机助你操作,当天或者半天就能为你解决问题。参考资料:2019年1月1日执行,关于中国-智利产地证的公告、关于中巴原产地证2018年报关规定的相关公告。

2019年海关新政策,中巴,智利,原产地证新规定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不提供任何相关服务,阁下应知本站所提供的内容不能做为操作依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含文章中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