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时不释放旅客行李物品的公告》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不释放5种边境行李,对入境旅客行李和入境快递进行全面监督。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根据公告,如果中国乘客携带在海外获得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不在合理自用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时不放行,并暂时存放。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是指乘客自用、赠送亲友,而不是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的旅行目的和居住时间确定的正常数量。
业内人士对新政的理解是,例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乘客携带五六双或更多相同款式的皮鞋,可能被认定为商业用途,不会放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太多,或者人肉采购,入关时会面临行李被扣留暂存的问题。
记者举例说明了一些常见物品的相关规定和免税金额。香烟:乘客可以从香港和澳门免税带回200支(一支)香烟,从其他地区免税带回400支(两支)香烟。光盘:单盘(磁盘)发行的视频产品每人不少于20盘;成套视频产品每人不少于3套。手机、相机、笔记本电脑不免税,按规定征税。
如需从中国带回,请在出境前出境前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表,并在回国时主动向海关人员出示申报表。
五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②进出境物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但乘客不能当场提交;③进出境货物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按照规定**货物报关手续或者其他海关手续,但尚未**的;5对进出境货物的属性和内容有疑问,有关主管部门需要认定、鉴定、验证的;⑤其他暂时不放行的行李物品。
此外,市民需要注意的是,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乘客应当**海关手续。逾期不**的,由海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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