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支付又出新规

由于电信诈骗,账户盗刷事件越演越烈。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转账业务。为了加强控制和防范工作,必须从细节做起,才不会涉及到各方面的财产威胁。

目前,国内支付机构近两年发展迅猛,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层出不穷,对资金流动的走向和查询实属困难,如不提前防范,避免肆意发展,其后更难控制。现支付宝、微信支付账户单日转账笔数上限调整为100次,同时也将根据用户交易风险情况进行调整。由于下发的文件规定了支付账户的日累计和全年累计限额,因此新开立的支付账户和已有的客户都应该重新约定额度。这也是最大限度的防止居民受到网络诈骗的威胁,减少财产损失。对于一些***性较高的产品,我们也要提高警惕,一定要做好风险评估。

支付机构业务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不少问题和风险,必须加以重视和规范,比如客户身份识别机制不够完善,为欺诈、套现、洗钱等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以支付账户为基础的跨市场业务快速发展,沉淀了大量客户资金,加大了资金流动性管理压力和跨市场交易风险等。现在支付机构针对此事严格加大监管工作,以免毒瘤日益蔓延,一发不可收拾。

所以我们要全面加强在网商户的可疑交易监测和拦截,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商户实行严格额度限制,每一笔我们都要彻查清楚,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服务商和商户群体风险防范评估能力。包括在武汉做网站的时候,我们应该大量发布一些相关信息,提升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黑客有机可乘,入侵我们的财产安全。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收集,文章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仅供学习与参考,请勿用于商业用途,如果损害了您的权利,请联系网站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