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阿里创作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阿里创作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淘宝拟对《淘宝达人机构管理规范》进行整合修订。此次针对阿里创作平台MCN机构的准入和清退标准、经营规范、违规处理要求做了全面调整。
阿里创作平台机构管理规范(MCN机构适用)变更后:第一章 概述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维护阿里创作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阿里创作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规则》、《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达人平台机构合作协议》、《阿里创作平台保证金协议(MCN机构适用)》等相关规则、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入驻阿里创作平台的所有MCN机构。第三条【效力级别】本规范为《淘宝达人平台机构合作协议》的补充规定,适用于对阿里创作平台MCN机构的管理。第四条【定义】阿里创作平台MCN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是作为合作服务方入驻阿里创作平台,并向阿里创作平台推荐优质达人的第三方机构。第二章 准入第五条【入驻条件】机构入驻阿里创作平台,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一)必须为独立法人,有固定办公场地,且为一般纳税人资质;(二)成立时间一年及以上,不满1年的,须补充优势说明;(三)注册资本为50万元及以上;(四)拥有淘宝账户,完成支付宝企业实名认证,且该淘宝账户没有淘宝开店记录;(五)须按平台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六)拥有丰富的优质达人资源、较强的市场策划及宣传能力,且从事相关业务半年及以上;(七)签约达人数量、质量等指标符合阿里创作平台的要求。第三章 经营规范第六条【经营规范】机构除须遵守《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如下经营规范:(一)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虚假机构资质,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2、提供虚假签约信息,如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达人身份信息、未与达人签署真实有效的签约合同等;(二)须规范经营,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获取不正当利益,如向签约达人进行不正当收费等;2、未恰当履行与达人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因显失公平、附加不当条件等与达人产生纠纷,未妥善解决,造成恶劣影响;3、未经阿里创作平台允许,冒用阿里创作平台名义对外发布信息,如假借创作平台名义进行达人招募、商家合作、信息发布、对外自称阿里创作平台工作人员等;4、直播业务中,实际直播人与机构提交的主播账户身份信息不符;5、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他人信息、不当使用他人权利、骗取他人财物、骚扰他人、违规推广;6、违背其自身所作出的承诺;7、扰乱阿里创作平台秩序。(三)须同时符合平台运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符合平台对机构的各项运营考核指标要求,如签约达人数、达人活跃度、内容发布数、主播机构满意度等;2、对签约达人进行管理,签约达人须遵守《阿里创作平台管理规则》、《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3、机构及签约达人与卖家的内容交易须通过阿里创作平台允许的方式(如阿里V任务平台)完成。第四章 违规处理及清退第七条 【违规处理】机构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除依照《淘宝规则》等进行处理外,还将依据本规范进行相应处理,处理措施包括:(一)警告;(二)扣除保证金;(三)账户清退。具体违规内容及对应违规处理措施详见《阿里创作平台机构管理规范(MCN机构适用)》违规处理一览表。第八条 【清退】如有下述情形发生,机构将被阿里创作平台清退:(一)不再符合本规范第五条规定的入驻条件的;(二)存在本规范违规处理一览表中应该被清退的违规情形的;(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第九条 【清退及再入驻】机构清退再入驻条件如下:(一)因第八条第(一)款被清退的,满足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二)因第八条第(二)款被清退的,依据违规处理一览表中的对应违规处理措施执行;(三)因第八条第(三)款被清退的,同一身份信息或同一营业执照下的淘宝账户均不允许再入驻。第五章 附则第十条【生效时间】 本规范于2018年7月3日首次生效,本规范生效后《淘宝达人机构管理规范》同时废止。第十一条【新旧衔接】 机构的经营规范等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生效后的规范,发生在本规范生效时间之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1、机构账户扣分对应的处理措施及清零:(1)账户扣分累计达120分,清退且180天内不允许再入驻;(2)上一年度的扣分在每年的1月1日0时清零。2、以上违规行为中,如果情节严重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除执行上述处理外,将追加机构账户清退且不允许再入驻处理。情节严重的认定:(1)经3次提醒,拒不整改的;(2)对平台或用户造成恶劣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协媒体等介入。3、以上违规行为中,多条并犯的,按照违规情形累计扣分处理。除了优化和完善MCN机构的准入、清退标准、经营规范之外,针对MCN机构违规情形,还新增了机构违规处理。此次规则变更将于7月3日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