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关税及贸易总协议》

《关税及贸易总协议》(以下简称《关贸总协议》)分为序言和四大部分,共计38条,另附若干附件。

靠前部分从第l条到第2条,规定了缔约各方在关税及贸易方面相互提供无条件更惠国待遇和关税减让事项。第二部分从第3条到第23条,规定了撤消数目限制以及许可采用的例外和紧迫办法。第三部分从第24条到第35条,规定了本协议的接收、生效、减让的停滞或撤销以及退出等流程。第四部分从第36条到第38条,规定了缔约国中发展中 的贸易和发展问题。这一部分是后加的,于1966年开端生效。

《关贸总协议》的主旨是为了进一步缔约国人民的生计程度,保证充足就业、实际收入和有效要求的增加,扩展世界资源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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